高息作饵非法集资 女经理狂骗300万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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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1:11 东方网 | ||
东方网12月25日消息:一女经理采用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手段骗取其他公司300余万元财物,日前,内江市中院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对其犯罪所得赃款373.7826万元继续追缴。 今年60岁的傅桂仙原系内江某纺织公司经理。经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1月至1999年4月,傅桂仙以支付高利息为诱饵,先后以该市两家商贸公司、内江某纺织公司及个人名义,出具借 共计289.9662万余元,用于个人挥霍和其他非法活动。1999年3月初,傅桂仙以内江市某商贸公司名义与内江某棉纺厂锦江经营部签订购销合同,并支付定金2万元,订购该部价值49.4164万元的布匹。同月16日,傅桂仙又以内江某纺织公司的名义与绵阳市某纺织厂签订购销合同,订购该厂价值46.4万元的布匹。傅在收货后迅速卖出,除支付10万元外,其余款项被其据为己有。 作案后,傅桂仙将公司账务资料等全部销毁后携款潜逃。2002年6月19日,潜逃在云南的傅桂仙被内江警方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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