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像佐证 储户退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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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1:15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吴阿娟通讯员郭儒村)银行工作人员在支付储户利息时,竟将86.7元当成了867元,多付储户利息780余元,并由此引出纠纷。法庭上,最终因为银行的录像才使事实水落石出。南开区人民法院据此判决储户多得的利息为“不当得利”,应悉数返还。 今年8月16日,一储户到本市一银行分理处办理国债兑换业务,支付国债本金1000元,应付息86.7元。但工作人员在为储户支付利息时却错将86.7元看成了867元。银行在一天业 开庭时,被告否认自己多拿了利息,并提供了兑付利息清单,清单显示本金及利息为1086.7元。在双方对事实有争议的情况下,法庭当庭播放了银行分理处调取的被告储户取款时的录像,其中可见银行工作人员付息867元的情节。虽然储户认为录像可以修改,但未向法院举证。 在录像事实面前,法院一审认为银行所提供的储户取款时的录像清晰地反映了当时的情景,储户的行为系不当得利,其多得部分780.3元应在判决生效后3日内一次性返还银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