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伪造增值税发票 铜陵一纳税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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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3:43 合肥报业网-合肥晚报 | |
本报讯 12月23日从安徽省国税局获悉,日前铜陵市铜官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俞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000元。 据了解,该案于1999年4月铜陵市国税局在专项检查时发现,并随即移送该市公安机关,历经4年侦查终结。法院认为:被告人俞某系一名经营长江江砂业务的个体经营户,1997年至1998年在承包经营铜陵县长江江砂经营指挥部业务期间,在向铜陵市铜化集团新桥硫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俞某擅自让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166166.28元,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酌情给予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第1款、第72条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刘中文 熊兆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