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众谈:选择“好婆家” 办理过户购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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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5:3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市政园林局燃气处推介多家液化石油气经营商家 “煤气瓶怎么过户”话题讨论至今已见报八篇,期间本报接到许多封热心读者的来信,而通过记者采访,有关主管部门对读者来信中的主要问题均做了答复。至此,本话题讨论暂告一段落,读者有关来信,本报将转交有关部门。———编者按 本报讯记者杨桂荣、通讯员卢绍琨报道:为确保液化气钢瓶固定充装制度1月1日起全面实施,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燃气处昨天正式推介多家液化石油气经营商家,敦促广大消费者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提醒他们千万别到无证照的经营点去购气。 据市政园林局燃气管理处万炳祥处长介绍,从2004年1月1日起,广州市将全面实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的液化气钢瓶固定充装(专用钢瓶)制度,即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的气瓶。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必须在自有钢瓶上涂敷本单位标记及打充装单位钢印标志、气瓶编号,并建档登记,非本企业的自有钢瓶及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钢瓶一律不得充装。 目前广州市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主要做法包括:一、租瓶入户(适合于没有钢瓶的用户):租用钢瓶:每年10元-24元不等,租瓶押金:70元/个—100元/个不等;二、带瓶入户:1、带自有钢瓶开户的需看钢瓶的出厂年份及损伤程度将钢瓶折算后,把钢瓶产权转移给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成为该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客户(补缴多少费用看钢瓶情况而定);2、用户直接以自有钢瓶与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换专用瓶办理入户(条件是用户的钢瓶是合格钢瓶,过期钢瓶或半年时间内就到检验期的钢瓶需交纳钢瓶检测费)。用户可自由退户,退户时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不退瓶,以用户入户时钢瓶出厂年份与退户的时间折算回收钢瓶。 燃气处昨日推介了市煤气公司、振戎燃气等多家合法的液化石油气经营商家。(注:各公司具体介绍请参考本报今日A13版相关广告)(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