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一只猴坐牢两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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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5:38 桂龙新闻网-南宁日报 | |
龙州讯 近日,龙州县人民法院依法从重从快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告人陆建文被判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陆建文系龙州县武德村告内屯村民,2003年10月1日趁国庆放假之机,持一支自制的长猎枪非法进入弄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打猎。当天下午,陆建文打死一只猕猴便返回家,在回家途中被保护区的工作人员巡查时当场抓获,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检察机关也快速地 法院审理后认为,陆建文目无国法,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打猎,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同时,陆建文又在自然保护区内打死一只猕猴,属于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又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构成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应给予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陆建文犯非法持有枪支罪有期徒刑一年,犯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有期徒刑两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当庭宣判后,陆建文表示服判。 (张瑞明) 责编:谢寿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