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户居民电器被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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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02:44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黄继抗 铝合金窗帘杆在空中划出了一道漂亮的弧线,落在两根高压电线上:高压电线立即溅出一串串火花,刹那间整个小区千余户居民家中停电、近900户居民家中电器被突变的电流击毁。事后供电公司先行向居民作了赔偿,同时将铝合金窗帘杆的主人告上法庭,认为这笔赔偿款该由肇事者支付。 去年12月28日下午1时许,南汇区惠南镇听潮五村六楼的顾、蔡夫妇搬家。东西基本搬完后,女主人蔡某和前来帮忙搬家的好友沈某一起下楼,沈某当时拿着一捆4米长的铝合金窗帘杆。由于楼道过于窄小,沈某拿着窗帘杆行走不便,就在六楼窗口处将窗帘杆扔了下去。不想扔在高压电线上,当即造成短路,突然增强的电流击毁了近900户居民家中的电器,损失达22.54万余元;此外,还造成南汇供电分公司的设备损失2.14万余元。事后,南汇供电分公司先垫付了这笔钱款;顾、蔡夫妇则当着警方和居委干部等人员的面,表示愿意赔偿。 但由于顾、蔡夫妇此后一直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供电部门在今年5月将顾、蔡告上了法庭。收到传票后,顾、蔡要求追加沈某为第三被告并获准。 在庭审中,顾表示肇事的是沈某,与他们夫妇没有关系。而沈某当即反驳说当时是蔡叫他从窗口往下扔的。为此,顾某请来了一名搬运工作证,证人说当时在楼下往车上装东西,听到蔡嘱咐沈某“当心点”之类的话。但另一名证人却表示他当时也在底楼,听不见蔡沈两人在六楼的对话。 法院审理后认为,后一位证人的证词可信度高于前一位。顾、蔡夫妇是搬家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沈某是出于友情无偿帮助朋友搬家,所以顾、蔡夫妇理应承担肇事赔偿责任。昨天,南汇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顾、蔡夫妇承担供电公司24.68万元的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