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抢劫勒昏司机 讲条件“见义勇为”送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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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04:01 北京娱乐信报 | |
袁超将女司机勒昏后放进后备厢,半途中女司机醒来求生,为了逃避警察追究,他竟以把受伤女司机送医院为条件,妄想与受害事主“私了”此事,并在医院自称是见义勇为。而女司机在医院脱离危险后供出了他。目前,“见义勇为”的劫匪袁超已因涉嫌抢劫被密云警方刑事拘留。 受伤司机被送到医院 12月22日晚10时许,一名男子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称自己的亲戚被人抢劫,并受了重伤,目前正在县医院抢救。在县医院的院子里,侦查员找到了送被抢受伤女司机到医院的见义勇为者袁超。据袁超讲:22日晚10点多,自己在密云河南寨的潮河大桥下滑冰,看见河南岸从西向东开过来一辆夏利出租车。当车开到大桥南头的时候突然停了,司机一侧的车门开了,一名女司机从车上掉了下来。他跑过去一看,女司机的脖子受了伤,人已经昏迷,于是,自己就开上这辆夏利车把人送到县医院。 “见义勇为”者疑点重重 侦查员在向袁超了解情况时发现,袁不时地追问受伤的女司机是怎么说的。侦查员在询问中发现很多疑点。疑点一:袁在证词中说自己晚上10点多到密云河南寨附近的潮河大桥下滑冰,可是大半夜他怎么会想起去城外5公里的河南寨大桥下滑冰呢?疑点二: 侦查员当晚在现场模拟发现,这段路的路灯很暗,大桥的跨度为50米,晚上人站在桥的北头根本就看不清桥南头是什么车,更别说能识别车上的人是女司机了。疑点三:夏利出租车驾驶室内没有一滴血迹,而车的后备厢里有大量的血迹。 女司机口述被抢经过 被抢劫的女司机因伤势较重,已被送往北京积水潭医院抢救。经过抢救,被抢劫的女司机脱离了危险。她睁开眼对民警说的第一句话,就是送自己来医院的人是抢劫自己的劫匪。女司机说,这个男的用布条把她勒昏迷后,扔在后备厢里。她苏醒后,百般哀求,这名男子才没有杀她。后来,男子说只要不报警,还可以把她送往医院,于是她赶紧答应不报警。被送到医院后,女司机给家人打了电话,让他们报警。 不报警是救助的交换条件 侦查员审讯了“见义勇为”的袁超。原来,当日晚7时左右,他乘坐被害人的出租车,当车开到密云穆家峪新农村南山一石料厂附近时,天已经黑了,路上行人渐少,袁超用布带从后面勒住了女司机的脖子。把人勒昏后,从女司机身上搜出190余元现金和一部手机。然后,把女司机扔进后备厢。晚9时多,袁超感觉后备厢有动静,下车查看时,发现女司机已经醒了,并不停地哀求自己别杀她,同时自己也害怕公安机关追查,于是就告诉女司机只要不向公安机关报案就将其送往医院,然后谁也不欠谁的了。随后,袁超把车开到县医院。 据袁超交代,自己把人送到县医院后本来想跑的,可是觉得已经和女司机说好了,肯定没事。自己说不定还能算见义勇为呢。所以,就一直留在县医院内观望,没有想到还是被民警抓住了。 和见义勇为是两回事 对于犯罪嫌疑人将事主送往医院的行为,北京威灵律师事务所鱼剑锋律师认为,他的行为只是减缓了犯罪后果的危害性,和见义勇为是两回事。 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将见义勇为定义为,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犯罪嫌疑人袁超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中止,目前还在警方的确认中。此案也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信报记者 孔 琳 通讯员 蔡中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