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整治违规医药广告重点检查15种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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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07:11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王美华)昨日,市政府召开医疗广告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决定自今日始到2004年2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广告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活动由市药监局负责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广告逐日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广告即时发出通知书,移交市工商局查处;市卫生局负责对全市医疗广告逐日进行检查,对 检查重点为15种违法违规行为。刊登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没有、伪造或者使用过期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批文、广告证明文号;使用没有本地省级药监部门备案的异地广告审查批文;不与广告同时发布医疗广告证明文号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及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将甲药品医疗器械的批准文号用到乙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上或将批准用于甲媒体的医疗广告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用在乙媒体广告上;擅自刊播明令禁止发布的医疗广告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宣传超出药监部门核准的说明书范围、超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核准的宣传界限,夸大药品功效,宣传有效率和治愈率,运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专家学者、病患者名义宣传疗效,以及使用绝对化语言误导消费者;篡改广告批文内容;医疗广告宣传冠以祖传秘方等。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王美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