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我市首次宣判非法传销案件 九案犯被判刑并处罚金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08:17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吴涛潘未末)昨天下午,宝安区法院在龙华镇中心小学举行刑事宣判大会,对两宗涉及非法传销的案件作出公开宣判,郑雅丽、王亚军等9名被告人因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5年,并处罚金。据悉,这是我市首次对非法传销案件作出公开宣判。

  据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月17日,被告人郑雅丽、张华锋、冉进国等人接受传销组织“
香港康鑫通公司”上层人员的指示,带领70余名传销人员由广东省肇庆市转移至宝安区龙华镇,在景华新村、花园新村、郭吓新村、郭吓一区等地租住15处出租屋,并以此为据点,以“香港康鑫通公司”的名义开展非法传销活动。郑雅丽等人通过组织培训等方式,唆使已加入传销的人员诱骗亲朋好友来龙华镇,通过上述手段,共骗取被害人陈某等6人现金人民币24000元,并致上述款项无法追回。法院认为,被告人郑雅丽、张华锋、冉进国为谋取提成之非法利益,以非法传销组织的名义,分工配合,共同采取欺诈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2001年9月,犯罪嫌疑人荆德正、陶兴亮(均在逃)在珠海注册成立德鑫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德鑫达公司),10月初即抽逃所有注册资金,从而使该公司成为“空壳公司”,进而以该公司的名义,假借“网络连锁经营”之名,非法从事传销活动。2002年5月16日,被告人王亚军经人介绍,加入德鑫达公司,窜至宝安区松岗镇红星格布村,从事非法传销活动,至2003年6月10日案发时止,共发展下线169人,非法经营额达人民币60840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亚军等人无视国法,在国务院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后,仍从事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作者:记者吴涛潘未末 编辑:


新浪网2003年度新闻评选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小心肝”!你知道多少?

  注册新浪9M全免费邮箱
  新浪二手市场重新开张 结识新网友,短信免费发,就来了了吧!
  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被捕 订阅新浪新闻随时掌握最新动态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快来提升躯体魅力
更恩爱的超级法宝
非常笑话
嗒!只要点下这里
马上进入爆笑天地
图片
铃声
·[朴 树] 白桦林
·[和 弦] 她的背影
·鸟啼铃语 蟋蟀铃声
铃声搜索


企 业 服 务


新年贺岁招商有礼!
新网站,想要人知道?
低成本实现网上创业!
先试后买邮箱送大礼!


分 类 信 息
北交大MBA直通车(京)
西安教育资讯!
出国留学大优惠(鄂)
牛皮癣鱼鳞病重大突破
揭开糖尿病难治愈之迷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每日2条,28元/月
原色地带--普通图片铃声,5元包月随意下载随心换. 
炫彩地带--彩图和弦铃声,10元包月下载,时尚又精彩
超级精彩
爆笑无比
酒楼小姐抱怨旗袍开叉太高:腿毛都露出来了!老板咬牙…
每日2条,30元/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3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