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五元究竟冤不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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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10:56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记者周宇通讯员张勇 一位市民因逆向骑自行车被交警罚了款,他觉得委屈,昨天打电话到本报,振振有词地说:“我骑自行车骑了30年,从来不知道逆行要被罚款,跟我差不多时间被罚的还有10来个人,难道这么多人的交通意识都有欠缺?” 根据这位市民记下的警号,记者于当天下午找到了当事的民警。他将记者带到前一天实施处罚的现场,那是在市区锦绣路与吴桥路交叉口处。民警说,这里距旧货市场不远,一些骑自行车的市民贪走近路,常常逆向骑行。前天下午4时45分到5时30分,在不到一个钟头的时间里,他在这里拦下十几位逆向骑行的违章市民,并按规定各处以罚款5元,其中包括那位向报社反映的市民。 这5元钱究竟该不该罚?市民可在我国现行交通法规中找到答案:交通参与者的基本义务包括各行其道、靠右行驶、让行和确保交通安全。各种车辆必须靠右行驶,不得逆向通行。民警离开后,记者又在原地观察了10分钟。此时已临近下班高峰,陆陆续续见到几名骑自行车的市民逆向而过。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市交通管理目前正在从强化机动车管理向强化非机动车、行人管理延伸,并集中整治以自行车违章为重点的各类非机动车和行人违章,同时让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农村、企业、社区、机关,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今年1至11月,全市共发生6700多起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中,95%是交通事故。由于部分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屡禁不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