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熟食 竟用罂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12:50 扬子晚报 | |
常州电 24日上午,常州市卫生监督所根据群众举报,在一家无证无照的小熟食店中,发现不法店主将成熟的罂粟果实(俗称“罂粟壳”)当“香料”使用,坑蒙群众。 这家专做鸡的小熟食店位于白云新村内,系安徽无为人王某、邢某夫妇俩经营。据悉,该夫妇俩今年4月在此开始经营活动,一直未领取健康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执法人员先是在其煮鸡腿的锅中发现被当“香料”使用的罂粟果实,后又在其暂住处发现一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