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户告电厂污染环境 电厂掏钱养鳖证“清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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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15:29 华商晨报 | |
晨报丹东讯(记者 何力) 中华鳖和风力发电本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却因为中华鳖的意外死亡,使得两家对簿公堂。 在受理此案的过程中,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由风力发电厂自己出钱买鳖养鳖,以确认风力发电对中华鳖的生长是否有影响。 日前,法院对此案作出民事裁定书,准许养殖户倪某撤回起诉,还了丹东海洋红风力发电厂“清白之身”。 中华鳖突然死亡 1993年,家住东港市菩萨庙镇常胜村的倪某开始在室内养殖中华鳖,效益一直很好。1997年后,倪某却发现自己养殖的中华鳖不知何故大批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63万余元。同村的其他养鳖户也陆续遭到和倪某一样的惨重损失。 2002年10月,倪某一纸状书将离甲鱼池很近的丹东海洋红风力发电厂告上法庭。起诉状称:由于风力发电机组叶轮转动产生的噪声及投影等对生态环境产生污染,致使甲鱼大批死亡。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赔付经济损失197万余元,其中包括直接经济损失、预期利息及评估费用。 举证请来专家组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这一新类型民事案件后,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于2002年11月向丹东海洋红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应诉通知书,要求其承担举证责任。 今年6月,丹东中院技术处委托国家农业部黄渤海区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进行权威鉴定。 7月17日,专家组的技术人员对从凤城市大堡种苗场选购的中华鳖开始了试验。专家们进行了严格的试验管理,包括定期换水、投饵、生物观察以及对水质、噪声、阴影等指标的测定,并作详细的试验记录。7月25日,试验如期结束,中华鳖生长状况良好。 11月7日,鉴定报告证明:丹东海洋红风力发电厂,其风机产生的噪音、叶片转动时产生的旋转阴影,以及电力设备产生的电磁波符合国家环境监测标准,对中华鳖的生长没有影响。 圆满调解纠纷案 11月19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准许倪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由倪某承担一半,即17000余元;专家鉴定费92000元,由丹东海洋红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法院裁定后,当事人双方都没有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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