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不通知储户不知情 建行大荔县支行撤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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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07:39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老茂实习生权姣银行内部战略性结构优化,撤并营业网点本无可厚非。然而,中国建设银行大荔县支行撤销前,未发布任何公告,撤销后给用户带来许多不便,引发储户们投诉。 昨日,记者接到读者张女士投诉称,她18日上午从建行大荔县支行门口经过时,该行还正常营业,下午5点当她准备取一部分钱支付生意伙伴的货款时,该行门口却贴上了“关门 接此投诉后,记者立即赶至渭南、大荔对此进行采访。渭南市建行个人银行部田姓负责人向记者解释,当日撤销大荔县支行他在现场。由于建行内部战略性结构优化,经人民银行批准,将所属大荔县支行机构撤销,其中一万多户储户的个人银行业务整体移交给大荔县邮政局,全部对公存款结算业务移交给大荔县农村信用联社。撤销程序完全符合相关规定。事前没通知储户是因为对内害怕出现混乱,对外害怕储户集中挤兑,造成混乱。因此,在12月18日下午提前两小时下班即4点,在门外张贴撤销大荔县支行通知。19日,由于银行电算化切换互不兼容,中间业务停止了一天,20日邮政局就基本上可以接待原建行的储户了,这中间可能会给广大储户带来不便。事后,12月20、21日建行渭南分行在《渭南日报》刊登了两天公告,希望储户周知。 人民银行渭南市中心支行银管科田科长认为,按国务院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相关规定,商业银行的撤销应在事前一两天向储户公告,方式可采用报纸、广播、电视、贴公告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