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工妻子作伪证丈夫死缓改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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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09:35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杭州12月26日电(方益波、黄西法)浙江省开化县妇女徐才美为了帮助故意杀人的丈夫开脱罪责,指使老乡们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言,以妨害作证罪被判入狱,其丈夫也由死缓被改判死刑。 据法院介绍,徐才美的丈夫周崇伟系浙江某建筑工程建筑公司民工,从事西湖区沁雅花园二期工地施工工作。2001年4月11日,因未能拿到工资,开化籍民工数十人集体停工,工 事发二三个月后,周崇伟的妻子徐才美找到了开化老乡江仁通,希望江帮忙作证,事发当日周崇伟没有动手。徐向江承诺,等周出来后,一定会报答的。江认为自己当时站得远,没有看清现场情况,故没有答应作证。但此后徐多次找江,碍于老乡情面,江便答应帮这个忙。几天后,江去律师处作了笔录,并到公安、检察机关提供了周未动手的证词。此后,徐才美为江仁通介绍了女朋友,这样一来,江更觉得自己应该卖力帮忙为周开脱罪名。徐才美和江仁通还利用同乡关系,说服了周崇伟一案的证人洪某某等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言。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周崇伟一案时,江仁通等人出庭作证,称事发时周崇伟并未动手打人。2001年12月27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崇伟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定周崇伟因劳资纠纷竟不计后果地用钢管猛击他人头部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决周崇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周崇伟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江仁通等人再次出庭作证。并称案发当日江曾遇到开化人徐某某,徐某某说是他用一根带卡头的钢管将施工员打倒。 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此案事实不清,发回中院重新审理。此后,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并经补充侦查后于2003年7月再次提起公诉,中级法院重新审理后查明周崇伟殴打致人伤亡事实清楚,其后果严重,周崇伟在充足的证据面前仍无悔罪之意,依法应从严惩处,故于2003年9月9日一审判决周崇伟死刑。 同年6月,徐才美和江仁通因涉嫌犯伪证罪被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