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600多万兼受贿 粤海铁路5头头齐齐坐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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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09:46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昨日,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粤海铁路公司)5名原领导班子成员因私分国有资产罪和受贿罪被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判刑。该公司原总经理唐建伟被判刑9年;副总经理杜惠荣和朴英元(兼总工程师)分别被判刑6年半和7年半;原党委书记张培金被判刑1年缓期1年;另一副总经理李逊获刑2年缓刑2年。 2001年3月至6月,国家审计署深圳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特派办)在对粤海铁 2002年3月,粤海公司的“头头”与中铁某局一项目部商定,由该局通过编制虚假的大型临时工程(后因粤海公司计划部部长陆汉章涉嫌犯罪被耽搁),粤海公司多拨200万元工程款给项目部。唐建伟、张培金、朴英元、杜惠荣4人从中提取现金120.2264万元,按每人要退缴的违规奖金数额领取现金后,以个人名义上交粤海公司财务部。 2002年4月,唐建伟等5人又用上述“老办法”从工程中套取工程款45.045万元作为“退缴”奖金款。(《信息时报》供稿李朝涛/文) 作者:《信息时报》供稿李朝涛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