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蒸发”坑害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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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09:57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近来,本报频频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家政、美容、影碟租赁等行业,个别商家趁年关来临之际,以各种借口要求顾客预缴第二年的服务费,拿到钱后就开溜。“岁末蒸发”的现象应该引起市民足够的重视。 一姓张的市民在电话中称,她上个月才在一家美容店交了为期一年的美容费,可当她再次光顾时,却发现美容院早已人去楼空。记者调查发现,这种“岁末蒸发”现象大多集中 一些家政公司负责人表示,为了取得顾客的信任,他们一般都会通过长期的合作来证实自己的诚信。但现在的服务行业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即包月或包年的消费价格往往比单次价格优惠。也有一些警惕性高的顾客坚持消费一次结一次账,但这样就不能享受价格方面的优惠。所以有关人士认为,消费者贪图便宜是这种现象屡屡发生的原因之一。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单次消费的金额一般都不大,所以有的人即使上当也懒得深究。这样一来,更纵容了此类事件的发生。 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的再发生,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交款前一定要查看对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最好到工商局核实一下对方是否进行过登记。加强防范意识,最好分次结账。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尽快到工商局反映,如果金额较大、受骗人数较多,也可以直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本报记者张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