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尽是稀罕事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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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13:04 今晚报 | |
昨天下午2个多小时内,本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连续对两起刑事案件的3名被告人进行了宣判,其中1名被告人就是本报曾经报道的《昨晚一个美丽的“谎言”》中的“主人公”,他在羁押阶段曾因母亲病重被法院特许“夜探老母”。 昨日宣判的两起故意伤害案看似简单,却有诸多“特别”,体现了非同一般的司法意义。身份最特别称是被告人本是受害者 刘某和王氏二兄弟,均年过不惑,原是邻居,昨天却都成了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而案件开审之后,又揭开一特殊背景:这3被告人同时还都是受害者。原来,3被告人所涉案件是一宗“罗圈案”,起因是邻里纠纷。 今年7月8日晚6时许,刘某在家门口,手持木棍将外出回家的王某拦住,无故对其质问。双方原有不睦,随后发生争吵。王某之兄闻听争吵声,从家中取出两根木棍,递给王某一根。后王氏兄弟用木棍将刘某打伤,致刘某指骨、掌骨等5处骨折、头皮创伤等,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偏重),伤残程度为9级。由此,王氏兄弟因涉嫌犯罪而成了被告人,刘某是受害者。 然而,2个月后,刘某却也成了被告人。今年9月18日上午,刘某在路上碰到了被取保候审的王某。两人言语不和。当日下午,刘某持木棍前去质问王某,几句争执之后,刘某举起木棍朝王某连击两下。这一出手,致王某轻伤。被告人王某顿成受害者,而刘某由受害者成了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 昨日两起案件在审理、宣判过程中,3人身份不断互换的场面在本市庭审案件中尚属首次。结果最出人意料3被告人握手言和 昨天,法庭先对刘某故意伤害王某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坐在被告席上的刘某说道:“人家头被‘开’了,真的受了伤流了血了,我后悔已来不及了,我认识到错了,今后不再犯了。” 一个多小时的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进行合议。50分钟后,法庭宣判。和平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致他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处罚,但鉴于刘某是初犯,且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故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宣判后,法庭并未将刘某带离,而是示意其坐下。接着法警将王氏兄弟带至法庭。原来,法庭将当着刘某的面对王氏兄弟同时作出宣判。一时间,法庭出现十分特别的情景:3名被告人亦是3名受害者同处一堂。法院认为,王氏兄弟与邻居刘某故意伤害事件的发生,有邻里矛盾的前因后果,其二人也均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故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王某之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两案三名被告人均被判缓刑,并都可在当晚回家。宣判一结束,3被告人都高兴地站了起来,直感谢法庭的判决。接下来,出现了出人意料的一幕:原本有积怨、起纷争的3被告人在法庭之上互相连连道歉,口中互称“大哥”,并将手紧紧握在了一起。双方就在这握手中言归于好。这种感人场景在法庭上极为少见,这无疑也是解决这场邻里纠纷的完满结局。判决思路最特别将处理纠纷引向社区“矫正” 一起原本打得不可开交的邻里纠纷最终皆大欢喜。3名被告人昨夜均已办完手续回到家中,此后,他们将进入1年至2年时间不等的缓刑期。 对因邻里纠纷而起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均不处实刑,而适用非监禁刑。这一大胆判决思路开本市先河,创下“一最”。 庭后,3被告人所在社区的居委会主任陈虹在接受采访中称,素有纠纷的3人现在均被判处缓刑,回到社区,虽然这对社区居委会来说有些压力,因为后面的协调工作肯定有难度,但是,他们更希望的是让3被告人在社区、在生活中改造,应了那句老话“冤家宜解不宜结”,也许更能改善他们几家人今后的关系。这对邻里相处有益,是件体谅实情、“司法为民”的好事。 据悉,案件在作出判决前,和平法院审判人员曾几次深入社区,为最终确定是否对被告人适用缓刑进行摸底,听取居委会、邻居等等各方面的意见,完成了一个类似“缓刑听证”的过程,为最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打下基础。旁听者最为热烈休庭当中主动座谈 在昨天的庭审中还有一件“奇事”,在法庭休庭合议期间,旁听席20余名旁听者趁机开了一场热烈的“座谈会”,主要话题是人人都关心的邻里相处问题。包括区人大代表、街办事处、居委会等等在内的旁听者发言踊跃。 体育馆街办事处负责治保工作的人员称,法律意识不能不认真普及;居委会人员谈到,基层调解工作要加大力度;三盛里综治办主任提出,居民应学法懂法,应避免邻里纠纷从民事走向刑事。 旁听人员在旁听间隙就案情进行座谈,这种互动在审理案件中亦很少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