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也有风险最高法送来提示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18:22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邱伟)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文本,并要求各级法院统一适用。今后,市民打官司手头就多了一本通俗易懂的风险指南了。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民事权利行使或者民事义务履行不当,都会导致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者没有足额财产,当事人的权益也可能得不到保护。此次由最高法院制定的《风险提示书》共17条,其中涉及的民事诉讼风险主要包括不符 记者注意到,与此前各级法院自行制定的诉讼风险提示书所不同的是,最高法院的提示书非常通俗易懂。尽量不用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术语,让普通人能够看明白。比如提示书第二条有关诉讼请求不适当的内容为:“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外,当事人还要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一句话简单明了地点明了“狮子大开口”的不利后果。 但是为了保持风险提示的意思完整、准确,不违反立法原意和司法解释精神,有些地方还是不可避免地使用了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法律术语,如果当事人对这些法律术语不太理解,各级人民法院会给予解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