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医院内摔伤院方拒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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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8日00:08 新闻晚报 | |
据济南时报报道67岁的杨先生24日下午3点多在山东济南清华医院看病时,在卫生间滑倒摔伤。就此双方产生纠纷并报警,当晚12点多,见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现场协调的民警拿出1000元先垫付部分治疗钱款,杨先生才转院治疗。昨日下午,记者在省中医医院见到住院的杨先生,医生诊断为“右股骨骨折”,手术费用估计在数万元。杨先生说,他前天下午3点到清华医院看病,结果在医院厕所里滑倒摔伤,大腿不能动弹,随后被医院的护士从三楼厕所抬到了一楼骨科门诊。 杨先生认为,清华医院厕所内地面有水较滑,所以导致自己摔伤,清华医院应当对此承担部分责任,但该医院领导以拍片子的大夫不在为由,拒绝杨先生在清华医院治疗。直到下午6点多,双方迟迟难以达成一致,最后院方拨打110报警。当晚9点多,四里村派出所民警肖勇和阿航接警后来到现场,调解纠纷。 阿航对记者说,经他们现场协调,直到晚上12点,院方承认厕所地面有水是造成杨先生摔倒的原因之一,并答应拿部分钱先给杨先生转院看病,但是天晚银行下班,医院无法取钱,两位民警只好垫付了1000元让杨先生转院治疗。关于以后的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民警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记者昨日下午去了清华医院,但没有见到杨院长。记者给医院留了电话,但是直到晚上10点仍没接到院方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