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离出词典署名纠纷 男方几年里数次打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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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8日22:00 东方网 | ||
东方网12月28日消息:东北财经大学副教授李云川以获得报酬权被侵害为由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赔偿其经济损失50万元人民币,并在《新民晚报》上公开道歉。11月27日,双方再次交换了证据材料,出版社对案件的事实部分没有异议,但认为索赔数额太大,难以接受。记者前日获悉,双方已于上周协议解决。 夫妻联手出版英汉词典 1990年,李云川毕业后在大学任教,并于次年与吴健结婚。据他介绍,他曾把大部分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和岳父吴光华一起编写词典上。1997年8月由吴光华牵线,李云川与上海交大出版社及吴健就编撰《袖珍英汉词典》、《袖珍汉英词典》等三部词典有关事宜进行了口头磋商,准备于1999年出版发行。之后,出版社委托李云川组建编委会并负责组织词典的编撰工作,并向全国辞典书店发行辞典的征订本。1999年5月,出版社向全国新华书店发行了几本词典的简介上,均介绍李云川为主编。12月,李云川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协议,主编为李云川,著作权人为李云川和吴健两个人。 离婚时没涉及词典权利分配 1999年年底词典终于编撰完成了。期间吴健负责排版打字和编辑排版打印工作。出版社责编将李云川交付的合同及词典胶片和磁盘给了吴健,由吴健将胶片和磁盘送到北京印刷研究所准备出片。期间,李云川突然接到了吴健从北京打来的电话,提出要将主编换成她的名字。李云川想到自己付出多年心血,且词典的出版和将来凭职称和科研成果都很有关系,李云川表示不同意。胶片和磁盘被吴健留在了北京。 2000年3月,李云川和吴健向法院起诉离婚。8月,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但未涉及词典的权利分配。 2000年11月,未经李云川和该词典编委会其他成员同意,吴健和出版社私下签订了出版合同,三部词典出版了一万册。李云川的名字却在主编、副主编之外,调到了编委成员一栏。李云川说,自从他和吴离婚后,吴光华便置事实于不顾,千方百计维护女儿和出版社。 大连官司胜诉上海又发现侵权 针对三部词典的署名权,两年里李云川在大连打了两场官司。吴健认为三部词典均取材于其父吴光华的作品,李云川未取得吴光华的授权,不能担任主编,而她是有书面授权的。并称主要的编撰工作均是由她完成的。 今年3月,大连市中级法院终审认定李云川为三部词典的主编,吴健和出版社擅自签订出版合同侵犯了李的著作权。法院同时指出李云川是否侵犯了吴光华的著作权应由吴光华提出另一侵权诉讼。 这时,李云川又在上海书城、上海外文书店、上海交大书店意外发现了由交大出版社发行,与原三部词典书号相同,装帧方式和颜色不同的新版本,主编署名也均为吴健,李云川成了编委。这些“改头换面”的版本经前后三次印刷,已累计出版56250册。 李云川的代理律师游闽键介绍,我国《著作权法》在2001年修改前后都规定,“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而交大出版社出版和重印时既没有事先与真正的主编李云川签订出版合同,也没有向其依法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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