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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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9日04:23 深圳商报 | |
关于皇岗路、泥岗路、梅观路实行按车型分道行驶的通告 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车辆行驶秩序,提高皇岗路、泥岗路、梅观路通行能力,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有关规定,现就皇岗路(北环/皇岗立交至滨河/皇岗立交段)、泥岗路(北环/泥岗立交至泥岗/洪湖立交段)和梅观路(梅林检查站至梅林路口段)按车型分道行驶通告如下: 1.标有小型车的机动车道,供中型以下客车(含中型)和轻型以下货车(含轻型)行驶。 2.标有大型车的机动车道,供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含中型以上货车、牵引车和专项作业车)以及其它机动车辆行驶。 3.皇岗路南行前往皇岗口岸的出境货车,按交通标志、标线的指引在标有出境货车专用道的车道行驶;皇岗路北行前往梅观路、北环路的入境货车在标有入境货车专用道的车道行驶。所有入出境货车须在专用车道行驶。 4.梅观路南行前往彩田路的车辆,按交通标志、标线的指引在右边两条车道行驶,前往皇岗路的车辆在左边两条车道行驶。 5.所有车辆在进入选定的机动车道后,不得随意变道行驶。 本通告自二○○四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施行。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深圳市公安局2003年12月11日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