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假冒签名惹来乌龙债 法院笔迹鉴定还被告清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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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9日06:3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陈海峰)家住惠州市区的邓洪胜莫名其妙成为一宗远在高州的借款协议的担保人,还被诉上法庭索讨巨债,令他诧异不已!日前,邓洪胜的代理律师许自新告诉他,高州法院文书笔迹鉴定的结果证实,邓洪胜在借款协议上的签名是被人假冒的。至此,困扰邓洪胜达数月的乌龙债总算可以澄清了。 今年8月15日,早于1991年从高州市云潭镇洞尾村迁入惠州市区定居的邓洪胜,突然接 面对这从天而降的乌龙债,60岁的邓洪胜被吓了一大跳。他激动地说,自己迁走后过年过节都很少回老家,更不认识一个叫“邓宝权”的人,怎么可能去帮他担保借款?而在一份洞尾基金会与邓宝权签署的借款协议中,借款的担保人一栏又确实填着“邓洪胜”的字样,注明邓宝权借款5万元,借期从1994年5月22日至6月22日,借期一个月,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由担保人无条件代偿借款本息。 一筹莫展的邓洪胜请来广东人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许自新代理应诉。许自新对借款协议中“邓洪胜”签名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认为可能系他人伪造。随后邓洪胜又向高州市人民法院申请文书笔迹鉴定,要求鉴定该借款协议中“邓洪胜”及日期“1994年5月22日”是否是邓洪胜亲笔书写。近日,终于有了结果,令邓洪胜长吁了一口气。 作者:记者陈海峰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