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扣教师工资买“福彩”》追踪·扬子洲退还“福彩”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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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9日07:26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记者刘华报道:12月27日,本报《“我们这里也摊销福彩”》报道见报后,立即引起南昌市青山湖区扬子洲乡的重视。记者昨天获悉,扬子洲乡领导于27日召开紧急会议,将购买“福彩”的9000多元钱全部退还给了老师。 昨天下午,扬子洲乡的5位小学老师致电本报说,他们已领回购买彩票的钱,大家对乡领导的做法感到非常满意。 摊销“福彩”的投诉仍在继续 近几天,南昌县摊销福利彩票的投诉不断,其中,许多单位员工被扣工资却见不到彩票。 南昌县塔城乡中心小学的老师致电本报反映,今年11月份,全乡每一位老师的工资都被扣了100元钱,后来又退还了50元,剩下的50元钱被扣一个多月了,至今没见到彩票。12月份他们又被扣了67.5元助残费。该中心小学龚校长解释称,整个乡的小学从乡政府购买了两万元福利彩票,一开始学校从每位老师工资里扣了100元钱,后来考虑到它有50%的兑奖率,就交了1万元钱给乡政府一次性了断,彩票也未领,多出的50元钱退给了老师。 南昌县塔城乡中学的老师也致电本报反映,前不久,他们的工资莫名少了100元钱,后听说是交到乡政府作为购买福利彩票的费用,可至今都未看到彩票。之后,他们又被扣了65元伤残保险费用。塔城乡中学戴校长解释称,学校老师购买福利彩票都是自愿的。钱是从工资里统一扣的,有一位老师家里生活困难就没买,彩票都给了老师。 律师观点 扣钱不给彩票属于侵权行为 针对南昌县许多部门扣员工工资不给彩票一事,律师邹贵清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毁约和侵犯财产权,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要为此承担责任。如果单位在购买福利彩票时,事先预谋不给员工彩票,那么他们的行为就构成欺诈。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