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球馆怒向投资方讨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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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9日08:22 现代快报 | |
“恶意诉讼”惹上侵权官司 □快报讯(记者马乐乐)认为对方恶意向法院提起不当诉讼,而给自己带来了经济损失,一家保龄球馆将对方告上了 法院。近日,这起罕见的不当诉讼引起的侵权案在玄武区法院开庭。 据原告南京金河保龄球娱乐有限公司诉称,1997年底,两被告江苏某实业有限公司和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投 资方,开始发起筹建金河保龄球公司,其中某实业公司投资1278.9万元,某装饰公司投资228.6万元。自2000 年起,原告经营出现亏损,两被告要求返还“借款”400万余元和147万余元。2002年8月,两被告为索要“借款” ,将金河保龄球公司诉至市中院,导致原告无法正常经营。但今年6月5日,两被告撤回了起诉。原告认为,两被告明知是投 资款,却声称是“借款”,是明显的不当诉讼。为此,金河保龄球公司将两被告诉至法院,向每家被告索赔诉讼成本8万元、 营业损失2万元。 两被告认为,我国法律中没有规定可以针对“不当诉讼”提起诉讼;而两被告的诉讼行为也是正常合法的,并不是恶 意诉讼,也没有给原告带来损失;至于原告提出的索赔要求,也没有根据。 法院没有当庭判决。据记者了解,针对不当诉讼而引发的侵权案,在全国范围内都极为罕见,在南京市则是首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