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遭遇“年龄歧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9日08:45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老年人想在圣诞节参团去香港,被拒绝,理由是“购买力差”;“夕阳红”、学生夏令营被一些旅游景区列为“不受欢迎”的团队。对于目前消费市场出现的“年龄歧视”,一些消费者感到心寒。 近日,孙先生为了让母亲到外见识一下,给老人报团参加香港游。没想到,开始还热情十足的旅行社,一听参团者是65岁的老人,就改说没有名额了。走了几家旅行社结果都相 采访中记者发现,在消费市场中许多促销都拒绝老年消费者参加,诸如“拒绝60岁以上老人购买”的现象如今并非鲜见。目前许多旅行社都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老人、儿童参加港澳旅游团或出境旅游团,必须比普通成年人多交纳300元至500元不等的费用;而在南方一些热门旅游景点,饭店门口居然贴出了“任务繁重,恕不接待夕阳团和夏令营”的公告。 “在经营和促销活动中设置年龄限制,对消费者而言是一种不公平。”市消协的有关负责人如此解释。营销专家分析,“年龄歧视”其实是“消费力歧视”,在消费者权益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尊重的今天,成熟理性的商家不应该使用那些带有歧视性质的促销手段。相反,他们应该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通过细分化的、有针对性的营销活动刺激潜在的消费群体。(本报记者张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