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赖账人”无处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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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9日09:11 解放日报 | |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案件的被执行人刘某却不那么做,一笔3.4万余元的虾苗款任凭别人横催竖讨,就是赖着不还。人家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南汇区法院判决后,他依然我行我素。 执行庭法官接案后,迅速查明刘在奉贤西南的海滩边承包虾塘,于是多次前往寻找,却都未找到。一天中午,4名执行法官和法警又一次赶到刘承包的虾塘,不料被刘看见,他迅 一个月后,5名执行法官和4名法警再次前去执行。将近虾塘时,6名执行人员守在虾塘四周,另3人直奔刘居住的小屋。刘还是发现了执行法官,故伎重演,跳进小河,躲进芦苇丛中。他见执行法官层层搜寻,逼近自己,又迅速跳进旁边一条10米宽的河里,游向对岸。两名执行法官毫不犹豫跳进河中追赶,其余人员对岸守候。无奈,刘只得上岸,被带回法院。当天,刘的家属将虾苗款全部交清。因刘拒不履行义务,还被法院处以罚款1000元。 当事人王某离婚后,孩子被判随母亲生活,他每月承担抚养费100元。而对每年一次性给付的1200元抚养费,王能拖则拖,实在不能拖的就躲起来。执行法官决定夜间执行。11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执行法官来到王家门前,边敲门边说明身份和来意。不料,灯火突然熄灭,里面顿时悄无声息。执行法官和法警在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依法进屋搜查,但找遍数间房屋,始终未见其人。原来,王某从屋顶的天窗口爬出,跳过自家与邻居楼房间的弄堂,蛰伏在邻居楼房顶上了。执行法官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处所,王某终究还是被发现。除交清抚养费外,法院还对其实施司法拘留。连宏元富心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