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石派出所退还两百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04:05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就本报昨天刊出的《派出所为啥要收210元》一文,巴南区公安分局调查后认为界石派出所收费程序有问题,并已责成该所向烟花爆竹销售户退还200元费用。 调查结果表明,界石派出所年审烟花爆竹许可证时向经营户收取的210元中,10元属法定工本费,200元是治安巡逻费。不过,这200元应由社区居委会向受益单位和个人收取。该局责成界石派出所立即退还200元时,还要求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向全局各单位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