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伤”应早验留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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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06:22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2月29日讯(记者 刘建) 本报今天刊登《悲愤女儿“大义灭父”》一文,反映家住四川路的韩小姐和母亲长期受父亲虐待的悲惨遭遇。今天,青岛市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有关人员看到报道后表示,如果韩小姐经济困难,他们可以免费为其进行伤情鉴定。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逄振悦主任介绍,因为家庭暴力较为“隐蔽”(有人称家庭暴力伤害为“暗伤”),受害人碍于情面,往往忍气吞声,发生后也经常被作为家庭纠纷而 据介绍,这几年来,到该中心进行伤情鉴定的人逐年增加,每年都超过了100人次。 目前家庭暴力伤害多为软组织损害和挫伤,时间稍长就会丧失鉴定时机。夫妻间的暴力是主流,父母虐待子女、成年人虐待老人的案例也多起来,不少受伤害人出现了反复来鉴定的情况。该中心有关负责人希望受伤害人能及时申请鉴定,以免错过最佳鉴定时间。 记者12月29日从市南警方了解到,用马扎砸伤妻子脑部致妻子猝死在手术台上的韩某已经被刑事拘留,目前韩某已经被送到看守所看押。林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