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伤妻子判刑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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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06:36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青法研记者车文斌)金牛区新二村一幢陈某不满其妻廖某提起离婚诉讼,愤然将其砍伤,导致民事诉讼难以进行。昨日,金牛区法院开庭审理这桩人身伤害案,以故意伤害罪判陈某有期徒刑一年。8月11日,青羊区法院受理廖某诉其夫陈某的离婚案。 当月21日,法院工作人员前往陈某的住址,向其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当工作人员准备离开时,陈某突然冲向妻子,不听在场群众及法院工作人员的劝阻,在农贸市场上夺取菜刀,将妻子砍伤。 后经市三医院救治,其妻伤情诊断为头顶部有7cm长的裂口,深达颅骨,颅骨顶有粉碎性骨折,裂口长5cm,现已无生命危险。事后,陈某被金牛公安分局北巷子派出所抓获,经教育后当晚释放。被释放后,陈某仍不思悔改,当着法官的面打电话威胁其妻说:“如果法院判决离婚,我要把你整死。” 由于被告的行为已严重妨害了民事诉讼,伤害了原告的身体,昨日,金牛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最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而廖、陈二人离婚的民事诉讼则将于近日在青羊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