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新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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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06:37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戴辉通讯员盛尤志、蒋忻报道:记者昨从省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我省出台了一项新政策,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首次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5类:凡在我省城镇就业,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从农村进城从事个体经营,并有工商营业执照、固定经营场所及缴费能力的人员;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自由职业者;在用人单位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在同一用人单 该规定比我省以前制定的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保的政策更加完善。如规定用人单位在为其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同时,要将应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缴费不满15年的,由本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按最多不超过5年的年限延长缴费;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不愿继续缴费的,或未达到退休年龄死亡的,除退还个人账户本息外,还可退还个人缴费中已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的,享受企业职工同等的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等。 据介绍,我省这项改革走在全国前列。目前,此政策已经开始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