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黑老大”昨听审 该黑社会团伙涉案被告15人,被控罪行10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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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07:21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昨天上午起,汕头市一个类似于“刘涌”团伙的涉黑案件一连三天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涉及被告人达15人,被检察机关指控的罪行有10项之多,其中包括领导、组织、参加黑社会组织、故意伤害、金融凭证诈骗、绑架、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窝藏、赌博、贩毒等,致2人死亡,1人重伤。该团伙利用金融凭证进行诈骗达3017.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 当15名被告被法警押上法庭时,记者注意到,“黑老大”林明光竟是一个斯斯文文、戴着眼镜的年轻人。1968年出生的林明光,只有小学文化,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作案17宗,致1死1伤。 汕头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林明光、杨良军、林明辉、朱明福、杨跃兵、朱洪波、刘杰、徐维华、何义智、徐福祥、赵国君、吴永军、吴德、张忠岩、吴征兵等15人,自1996年以来,与多名刑满释放、劳教解除人员纠集在一起,组成以林明光为首的黑社会组织,以其经营的“万谷西餐厅”为主要活动据点,以“金海贸易公司”做生意为幌子,通过金融凭证诈骗、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及放高利贷等手段非法牟利。该犯罪组织为维护其经济利益及达到称霸一方的目的,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及管制刀具,有组织地多次实施故意伤害、金融凭证诈骗、绑架、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赌博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广州日报》供稿王冲寒宿华文/文) 作者:《广州日报》供稿王冲寒宿华文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