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特娇”遭遇李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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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09:23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梁宗)昨天,市二中院认定“梦特娇·梅蒸”这一品牌所使用的商标,侵犯了法国“梦特娇”公司的商标权,一审判令上海“梅蒸”等三家公司停止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连带赔偿法国“梦特娇”人民币50万元。 2001年,梦特娇·梅蒸(香港)服饰有限公司在香港挂牌成立。此后不久,上海梅蒸服饰有限公司成立,并得到香港梅蒸公司授权,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占使用“梅蒸”注册商标 法院认为,三被告所使用的文字标志,仅比“梦特娇”注册商标多一个后缀“梅蒸”,会让人误解两者之间有关联。而“梅蒸”拼音字母与花瓣图形的组合标志,则与“梦特娇”注册的“花图形”商标近似。这些标志的使用行为已侵犯法国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