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汕头中心市区殡葬服务总体收费标准大幅调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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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11:0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罗林晓谢文雄)从明年1月1日起,汕头中心市区殡葬服务总体收费标准将大幅调低。 我市于2002年1月1日起试行汕头市区殡仪服务收费标准,在两年试行期中暴露了一些问题,如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包含内容过多;部分项目收费标准偏高;部分项目如消毒、理发等很难在丧家面前明显体现,个别丧家反映很难看到服务过程;个别项目收费服务强度大, 此次调整收费标准主要内容包括7个方面:一是从严界定必备的基本服务项目,将原15项改为3大项,即入殓(含包扎、消毒)、抬棺卸棺、租用棺木等,并降低收费标准。二是穿衣、尸体清洗、消毒、包扎用品、入棺、引导仪式、炉前告别、代写盒盅、骨灰安放9项取消立项,不再设收费标准,在3大项中包容。取消这9项收费项目后,使基本服务收费项目更为清晰,便于丧家监督。三是将原基本服务中的化妆整容、理发、遗物处理并为2项后实行自愿选择,解决了实践过程中丧家与服务单位的矛盾。四是随着殡葬改革的深入,火化率的上升,为降低收费提供了有利空间,可调整降低部分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如高档捡灰炉及配套、委托骨灰统一处理、租用花圈、租用小告别厅的收费标准,在考核其成本构成的前提下予以降低。五是取消原接待(休息)室收费项目,无偿提供给丧家使用。六是完善收费项目的空白,对强制起尸火化按基本服务标准加收30%(加收135元)。七是对14岁以下儿童尸体(含火化、运尸等行政性收费)、五保、低保、特困户(含火化、运尸等行政性收费)收费给予优惠减免,进一步体现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体现社会主义公益事业的优越性。 据有关部门预测,按照2002年中心市区殡葬服务的业务量,实施新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后,每年可减少殡葬服务收费300多万元,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