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解剖后器官丢失 家属起诉公安局行政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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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11:21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隋冠卓 今报讯 曾经轰动东北三省的人体器官丢失案并没有随着法院判决死者单位赔偿2万余元精神抚慰金而尘埃落定 。昨天,死者家属将解剖尸体造成器官丢失的公安机关的上级主管单位葫芦岛市公安局告上法庭。 悲痛!矿工井下丢性命 2002年8月4日,葫芦岛市南票矿物局邱皮沟煤矿职工方艳军去上班。临行前,妻子王桂芬像往常一样嘱咐丈夫 下井后一定要注意安全,没想到这竟成了夫妻间的最后一次对话。当日上午11点左右,井下发生了运输事故,方艳军头部受 伤,在送往医院途中经抢救无效死亡。方艳军的爱人听到这个消息后差点晕了过去。“我当时感觉家里的顶梁柱一下子就没了 。”王桂芬事后回忆说。8月5日,矿上的代表到方家协调善后事宜,并说如果按照工伤待遇处理,需要辽西安检站对死因作 出鉴定。“我当时就反问说‘是不是要对死人动刀?’他们告诉我说解剖得家属签字,不签字不能解剖,我就放心了。” 震惊!解剖尸体瞒家属 然而,到了8月6日,方家的家属却怎么也联系不到矿上的领导了。直到下午5点,才见到了矿上了领导。“当时我 就感觉领导的神色不对。等我赶到太平间时,发现他们还是把我丈夫的尸体给解剖了。” 据事后了解,当时参与解剖的公安人员问矿上的代表解剖是否经过家属同意,矿上的代表表示家属已经同意了,并替 家属签了了字。解剖共进行了大约3个多小时,负责给尸体穿衣服的医院职工表示:“公安局的法医和辽西站的同志解剖后我 给穿的衣服,他的头部和腹部被刀开了。法医从他的身上不知取了什么东西,包走了。” 胜诉!家属告赢矿物局 为了讨个说法,家属将南票矿物局邱沟煤矿告上了法庭。家属表示矿上不信守诺言,无视法律,随意侵害公民的合法 权益,严重伤害了家属的精神了身体,要求被告道歉,赔偿相关损失,返还被拿走的器官并赔偿器官损失。矿物局则表示自己 是根据国家要求,为了查清死亡原因才对尸体进行解剖的,并不是非法损害遗体。 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对方艳军家属的精神损害赔偿要求,共赔偿2.4万元钱。但因为被拿走的器官的不详,对于家属 要求的返还器官及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再告!向公安索赔30万 对于这个判决,家属并不满意。“我们不是为了这一点赔偿金,我就是想让我哥哥能入土为安,走个全尸。”方艳军 的弟弟表示,方家准备向公安机关提起行政诉讼。为此,方家到沈阳找到了和平区人大代表、辽宁维权律师事物所律师姜彩熠 。姜律师表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尸体解剖必须有家属在场,使用和提取死者的人体器官也必须经过家属同意,否则构成严重 侵权。“北京方面刚刚有一个类似的案子判决,赔偿了家属30万元。我们这个案子公安机关是明显的严重行政行为违法,我 们也因此索赔30万元。”姜律师表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