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慕虚荣 偷窃自毁前程 懊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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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12:58 今晚报 | |
本报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一名优秀的大学生干部不惜自悔前程,偷窃同学财物,今天上午,本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公诉机关控诉称,2002年12月20日下午1时许,本市某大学大三男生陈某在学校图书馆自习室内,趁同学乔某熟睡之机将乔某放在衣袋内的一部三星T108手机窃走,价值人民币2800元。后陈某将手机送亲属使用,今年9月15日10时许,陈某趁校内学生宿舍1公寓101室无 今日法庭上,陈某表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其辩护人称,陈某是从农村通过多年的艰苦努力考入本市的优秀学生,在学校担任学生会干部,平日学习认真,工作积极,被学校评为优秀团员及先进个人,同时陈某还是入党积极分子,多次参加预备党员的学习、教育,此次犯罪完全是由于一念之差,才误入歧途。归案后,陈某积极配合调查案情,认罪态度较好,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处,给陈某一个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在最后陈述阶段,陈某表示由于自己贪慕虚荣,犯下了极大的错误,给社会和家人带来了很大的危害,通过两个多月以来在看守所学习法律知识,以及管教的教诲,自己提高了思想觉悟,今后一定会痛改前非,好好改造。 法院将对此案择日宣判。(孙启明 曹永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