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首现公安新闻发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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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0:03 半岛晨报 | |
公安局将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常规性新闻发布 晨报讯 (徐宏开记者柏昊)昨日下午,大连市公安局宣传处副处长李维国坐在众多媒体记者面前,他成为大连市公安局首次新闻发布的新闻发言人。 公安工作具有特殊性、敏感性,一直是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公安新闻舆 作为政府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如果不能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各种片面的、虚假的、有害的信息就会混淆视听,扰乱人们的思想,给社会带来影响。 作为群众关注热点部门的公安机关,此次推行警务公开,能提高警务工作透明度,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主动自觉地接受舆论和社会的监督,同时也可进一步树立人民警察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 从今日起,大连市公安局将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常规性新闻发布,对各种重特大突发性事件、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公安机关出台的一些重大举措将随时发布。 又讯日前,大连市公安局又制定了新的《举报揭发破获刑事案件抓获在逃人员奖励办法》。奖励范围包括:公民举报线索,公民抓获现行犯罪,劳改劳教看守等羁押人员坦白检举的案件,公安机关决定的部、省、市三级挂牌督办案件和挂牌督捕在逃人员,公开悬赏案件,公开通缉的在逃人员。 提供线索可采取公开或匿名方式直接通过拨打“110”或邮寄信函、密码举报信的方式进行举报。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公民举报揭发有价值的刑事案件和在逃人员线索,依据其作用大小,给予奖励。其中危害极大,影响极其恶劣的特大刑事案件,起重要作用的,奖励人民币3000至5000元;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000至10000元;抓获公安部级在逃人员,起重要作用的,奖励人民币3000至5000元;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000至10000元。 对举报揭发属于社会危害程度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或在逃人员线索,以及公安机关另有特别规定的,奖励金额不受数额限制。公开悬赏的案件和公开通缉的在逃人员以公安机关公布的数额奖励。个案奖励最高可达3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