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并故意杀人 重庆一黑帮头目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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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0:0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重庆网12月30日电(方剑磊邹辉)今天,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对被告人杨天明进行二审公开宣判,杨因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贩卖毒品、故意杀人等数罪,被判处死刑。 公开宣判后,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对罪犯杨天明执行死刑的命令,对罪犯杨天明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零年间,杨天明先后纠集刘彬、曾祥强等数人在重庆永川市地下赌场放高利贷牟取暴利,并邀约他人进行赌博,非法拘禁他人,形成了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杨天明与另一黑社会组织领导者陈维强组织、领导该二黑社会组织成员在永川市大富豪指压中心砍死曾令江、砍伤曾令文后潜逃。潜逃期间,杨天明贩卖海洛因一百六十八点三克,指使其手下成员以淀粉冒充海洛因骗取他人人民币一万三千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