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儿子在哪里?”37岁的张绍军常常自言自语。如果不是7年前离奇失踪,他的儿子张然峰该已10岁了。昨日,经法院多次审理和调解,这一幼儿失踪案,最终以幼儿园赔偿6.37万元画上句号。儿子失踪1996年12月9日,开县长沙镇居民张绍军3岁的儿子从镇中心幼儿园放学回家,在家长和老师接送的过程中阴差阳错地搞“丢”了。当日上午11时,眼看快放学了,张妻唐术兰叫弟弟唐宏江去幼儿园接小然峰。但唐宏江赶到时,幼儿园已人去楼空。小然峰直到下午仍不见踪影,唐和幼儿园均感到事情严重,立即派人到各处寻找并报警。警 方侦查无果,家长和幼儿园又分别在该镇车站、码头及附近乡镇进行广播寻人和张贴启事,均无果。天涯寻子儿子到哪里去了?张夫妇到全国各地寻找儿子。浙江、上海、吉林、广东……只要哪里发现有被拐卖的孩子,他们就毅然前去,但每次均失望而归。两人承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唐术兰于1997年5月被医院诊断为神经衰弱,此后病情加剧,于1999年7月被诊断为神经官能症。宣告死亡2000年6月,当地法院宣告张然峰失踪。随后,张夫妇将幼儿园告上了法庭。法院认为,幼儿园未建立完善的幼儿接送制度,老师将孩子送到途中撒手不管,未尽责,应承担责任。市二中院2001年6月判决幼儿园赔偿车船费、误工费等1.37万元,给付精神抚慰金3万元。2002年10月,法院宣告张然峰死亡。张夫妇以其子之死“与幼儿园有重大过错的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为由,再次将幼儿园推上被告席,请求判令对方赔偿死亡补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经法院调解,幼儿园赔偿死亡补偿金2万元。至此,这一漫长的官司落下帷幕。记者 刘虎(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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