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警方抓获一名抢财劫色恶魔 8年作案百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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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2:15 辽沈晚报 | |
阅读提示 从1996年以来,一个恶魔经常出现在辽宁、吉林和内蒙古自治区一带,实施盗窃、抢劫、强奸,在8年的时间里疯狂地作案百余起,辽宁省的阜新、葫芦岛、辽阳、铁岭、锦州、海城等地不少妇女深受这个恶魔的迫害。随着犯罪嫌疑人刘洪伟11月28日被辽阳警方抓获,这起震惊全国的“8·21”挂牌案件终于成功告破。昨日,犯罪嫌疑人刘洪伟被辽阳市人 盗窃不成被抓捕 2003年11月28日凌晨2时20分左右,辽阳市公安局接到报案称:在辽阳徐往子附近有一名歹徒欲撬开一小卖部实施盗窃,但是被当事人发现后逃离了现场。接到报案后,辽阳市公安局立即派出干警前往巡查,当市刑警支队侦查员张哲、张恩鹏赶到事发地点,继续往徐往子东侧搜索的时候,发现一名可疑男子在附近徘徊,遂上前盘问,该男子见有警察就企图逃跑,两名干警冲上前去,经过一番激烈的搏斗后将其制服。该男子中等身材,微胖,打开男子随身携带的工具兜,搜出弹簧刀一把,菜刀一把,医用手术刀两把,铁钳子一把,手电筒两支。侦查员们立即将其与“8·21”系列抢劫、强奸案犯罪人的特征联系起来,确定此人有重大嫌疑,此时距离报案仅仅50分钟。 经过审问得知,犯罪嫌疑人叫刘强(化名),真名刘洪伟,男,47岁,初中文化,辽宁省阜新市人,现在居住内蒙古,此人就是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代号“8·21”系列抢劫、强奸、盗窃案的重大嫌疑犯。至此,这起在全国罕见的跨省流窜盗窃、抢劫、强奸系列案件被辽阳警方成功侦破。 劫财又劫色 目前从侦查的情况来看,在辽阳首次发案是在2000年的11月6日,当日凌晨3时左右,太子河区的22岁的女子邓宁(化名)和姐姐在家熟睡的时候,刘洪伟将其房门玻璃卸下,侵入室内,刘洪伟手里拿着尖刀威胁姐妹两人,用自身携带的白色的绳子将二人的手脚捆上,邓宁动了一下,刘洪伟用手掐其脖子,并用拳头猛击邓宁的头部。刘洪伟从邓宁的手提包中翻出了200多元钱,并说:“我抢过出租车,抓住也是死。我不在乎多宰你们两个。” 2001年3月24日凌晨2时,刘洪伟窜入白塔区一居民住宅,当着一位母亲的面,将一个12岁的孩子强奸。2001年3月29日凌晨2时左右,刘洪伟将一名13岁的小女孩强奸两次……而在今年的11月4日凌晨1时至11月5日2时,刘洪伟又在辽阳强奸、抢劫作案4起。 通常在夜间作案 刘洪伟作案时间通常是在深夜11时到天亮以前,作案的手段是寻找城郊结合部的平房居民区下手,入室前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居民家的窗户玻璃卸下或者把锁拨开,进入室内如果没有人即盗窃财物,如果室内有人则先用刀逼住,用绳索捆绑之后掠财,然后对妇女实施强奸。 罪恶深重 难逃法网 从1996年开始,刘洪伟从未曾间断过盗窃、抢劫、强奸犯罪,在三省九市实施犯罪百余起。 如今被羁押看守的刘洪伟在接受警方的审讯时,连他都有些记不清楚自己到底犯下了多少起案子,当负责替他辩护的律师按照程序前去会见他时,他一个劲儿地说,“就不用为我白费力气了,我的罪太大了。”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等待恶魔刘洪伟的将是法律与正义的审判。 特派辽阳记者 胡庆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