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湖帆书画被水浸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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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2:40 新闻晨报 | |
银行赔偿损失76万余元 晨报记者李郭平 书画名家吴湖帆的孙子吴元京,将祖父遗世的8件家传珍贵书画存放在中国银行上海市淮海支行(以下称为银行)的保管箱中,后因保管箱进水导致书画受损,吴元京将银行告上 2002年9月4日,吴元京与银行下属的保管箱中心签订《中国银行保管箱租箱合约》,双方约定:被告将编号为D279868的底层保管箱租赁给吴使用,每年租金人民币700元。同时约定因被告方责任造成的损失,被告方承担责任的极限为不超过5000元。此后,吴元京在保管箱中存放进10幅其祖父的《吴湖帆临黄公望富春山居图》、《吴湖帆临怀素草书自叙帖》、《吴湖帆临赵松雪木石丛篁图卷》等书画手卷。 今年1月27日深夜,吴元京接被告通知,称由于空调给水管连接件接头脱落,致使原告保险箱进水。经吴元京连夜清点,发现8幅书画受损。随后双方调解未果,吴元京于是以银行过错造成保管箱进水,致使其6件书画全湿,出现严重的褪色和破损;2件书画半湿,画面起皱为由。要求银行赔偿财产损失费275.5万元;书画修复费6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 庭审时银行辩称:空调给水管脱落造成保管箱进水是不能预料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在租赁协议中,双方也已对违约责任作过约定,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此外,银行还对受损书画经济损失的评估提出异议。对此,法院委托价格认证部门对8幅书画的损坏情况进行鉴定,结论为8幅书画受损价格达139.67万元。对该鉴定,银行认为在不知晓具体鉴定专家的情况下,无法确认鉴定结论。 法院认为,原告依租箱合约,将书画存放被告提供的保管箱内,现物品被损,被告应承但相应的侵权责任。但作为被损书画的所有者,应当知道书画的价值及保管要求明显高于一般物品,轻易将书画存放在底层保管箱内,也存在一定过错。至于物损的价格认定,由于该鉴定是经双方确认同意的鉴定单位作出,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及鉴定报告确定本案的物损价格。据此,法院最终判决银行方面赔偿吴元京财产损失费76.8185万元;吴元京要求赔偿8件书画的修复费和精神损害金的诉讼请求则不予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