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偷电私扯线,致人丧命判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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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2:46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邯郸电(通讯员刘栋江、孟昭立)近日,大名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偷电致死人命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今年7月,大名县黄金堤乡南盘村董河清为偷电,在其家附近的电线杆上,用铝丝、铁丝把其中一股电线和电线杆的斜拉线连接起来,导致斜拉线带电。8月4日,刚下过雨后,村民董甲触摸到该带电拉线被电击当场死亡。后本村儿童董乙右手触摸到该斜拉线亦遭电击致 被告人董河清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大名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河清以私接电线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以致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