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加班不得超36小时,北京明年起实施新规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2:56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北京消息 北京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办法出台。从明年起,企业延长工作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从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开始施行《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办法》。按照新的办法,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可以分别以周、月、季、年为周期,但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