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顶包案 两老总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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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4:2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赵戈记者易启江)四川幽魅商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鸿霖交通肇事撞死人找杜帮强“顶包”一案,昨日在武侯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公司董事长王晓玲是案件主犯,总经理王学文是从犯,两人犯妨害作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和拘役5个月;顶包者杜帮强犯包庇罪,由于有自首情节,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何鸿霖另案处理。 法院审理查明,何鸿霖于今年7月27日晨6时许酒后驾驶王晓玲的奇瑞轿车,在二环路 法院认为,王晓玲、王学文为使犯罪分子逃避打击,采用贿买手段,指使不了解交通肇事案真实情况的人向公安机关作虚假证明,二人行为均已构成妨害作证罪,在共同犯罪中,王晓玲系主犯,王学文是从犯。杜帮强为使犯罪分子逃避打击,假冒交通肇事案的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作虚假陈述,以掩盖真实犯罪分子的罪行,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但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