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车祸 怪车没修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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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4:2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成华区法院驳回了车主向汽修厂索赔的诉讼 本报讯(记者黄庆锋)汽车维修后开出修理厂试车时出车祸,车主曾忠明为此遭受了近10万元的损失。曾迁怒于汽修厂,认为该厂没有排除汽车故障就让他上路试车才导致出事的,于是将汽修厂推上被告席索赔。记者昨日获悉,成华区法院一审驳回了曾的诉讼请求。 2002年1月29日,家住海椒市街的曾忠明发现自己的川AQ3937昌河面包车前轮发出怪异的响声,于是将车开到成华区五林汽车修理厂维修。汽修厂工人对该车进行了检修,并更换了4个螺帽。半小时后,维修完毕,曾和汽修厂经过协商,决定将车开出厂检查是否还存在故障。于是,曾忠明驾驶面包车,带着同行的吴某某和修理厂工人范某某试车。 当车行至成渝高架桥塔子山中学处,意外发生了:面包车越过中心双实线,与相向驶来的一辆小客车发生猛烈碰撞,两车均不同程度受损,范某某、吴某某和小客车驾驶员李某都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成都市交管局事故处理大队作出认定:曾忠明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后经协商,曾一共支付了受伤人员赔偿费和车辆损失费8.3万余元。 对此,曾一肚子怨气,他认为五林汽修厂在没有将他汽车的故障排除的情况下,就让他上路试车,最终导致汽车右前轮刹车失去制动功能而越过中心双实线酿成事故。曾找到汽修厂要求赔偿,但双方分歧极大,曾于是将对方告到成华区法院。 成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此起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鉴定,是由于曾本人操作不当、违反道条相关规定造成的,曾对此负全部责任。同时,公安机关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时,也没有作出“这次交通事故是车辆的右前轮刹车失灵所致”的结论。据此,法院依法驳回了曾忠明的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