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荟诈骗案主犯被判十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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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5:02 北京青年报 | |
夫妻店骗了300余人560多万 本报讯据市一中院昨天提供的消息:涉及300多名受害者、涉案金额高达560余万元的房山农民尹兆兵、姚秀勤芦荟诈骗案,已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尹兆兵、姚秀勤夫妇被一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4年,并处罚金18万元。 30多岁的尹兆兵、姚秀勤夫妇是房山区良乡镇人,二人一直以做生意谋生,但并没有赚到多少钱。2001年3月,尹兆兵听说“芦荟产业”前景广阔,决定利用这个机会狠赚一把。同年6月到8月间尹兆兵与妻子姚秀勤注册了两家公司:北京汇方大芦荟种植技术发展中心、北京方大芦荟种植有限公司。之后二人在报纸、电视台上以这两家公司为名大做宣传,广为联系芦荟种植户,并承诺卖出芦荟苗后高价回收种植户的芦荟。 为了打消种植户的顾虑,他们答应事先签订芦荟种植合作协议、芦荟购销合同。通过这种手段,从注册公司到2002年4月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尹兆兵夫妇把买进价1-2元的芦荟苗以200元的高价卖出,先后同本市房山区、密云县及河北省涿州市、怀来县等地的芦荟种植户签订了芦荟种植合作协议、芦荟购销合同,共有种植户王守文、张正林等300余人上当受骗,被骗金额从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其中受骗金额最高的达30.11万元,这些芦荟母苗押金共计人民币560余万元。 几个月后,种植户带着芦荟前往尹兆兵的公司要求其按照事先签订的合同回购芦荟,尹兆兵在兑现了两户种植户的合同后,发现资金部分已被挥霍,难以应对一批又一批来访的种植户,遂携带巨额资金潜逃至重庆,公安机关通过姚秀勤在重庆将其抓获归案。1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