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拨电表偷电获利二十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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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5:02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现年41岁的冉某与市供电公司下属分公司职工连某等勾结,采用倒拨电表计度器的手段偷电,获利近20万元。近日,崇文检察院对冉某等四人提起了公诉。据悉,这是本市第一起内外勾结盗窃电能的案件。 1998年12月,冉某承租了北京市某厂几百平方米的平房,并将其分租给30余家商户,每个月收上来的电费大约有6000元左右,把这样一大笔钱转手交给供电公司实在让他很心疼。于 2000年冬天,冉某找到了曾经担任自己所在地段抄表员的连某,向她抱怨说自己出租的门脸房的电费太高了,问连某能否帮忙,连某随即答应。但她向冉某说自己的孩子有病也很需要钱,所以她帮忙不能白帮。冉某立即心领神会,答应不会亏待连某的。于是在2001年初,快到抄表收电费的日子,连某找到在供电局某施工队工作的刘某,让他帮忙给冉某倒拨电表。然后就带着刘某一起去了冉某处,刘某将冉某的电表拨到连某指定的数据后将表装好。冉某给了刘某500元好处费。在2001年至2003年7月间,连某先后15次带人将冉某的电表倒拨,共窃电28万千瓦小时,价值人民币18万余元,其中连某先后得款3.1万元。 2002年12月,一封署名举报信摆到了北京市城区供电局反窃电工作人员的桌上,信中反映冉某有窃电嫌疑。北京市城区供电局反窃电工作人员通过长达9个月的取证终于发现了冉某与连某预谋,通过拆卸电表,倒拨电表计度器的方法盗窃国家电能的秘密。 经过侦查、预审,此案于今年12月移送崇文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据查,帮助连某窃电的刘某作为供电公司招用的临时电工,自己就曾参与过查处窃电的工作。谁都没想到,反窃电人员自身却是一个窃电的盗贼,他利用自己掌握的技术,为他人窃电提供帮助。1 作者:程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