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处理四起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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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7:49 黑龙江日报 | |
张陈姜 记者 卢军 本报30日讯今天上午,哈尔滨市纪委、市监察局通报了平房区建设局党委书记高潮、市纺织科学研究所所长王琳琳、市财政证券公司香坊营业部经理陈君、红河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李宗良等四起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 高潮,男,195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在任平房区建设局党委书记(正处级)期间,高潮使用要挟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虚报注册资本100万元。 王琳琳,女,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王琳琳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03万余元。 陈君,男,195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担任哈尔滨市财政证券公司香坊营业部经理期间,陈君挪用公款5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 目前,上述三人均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宗良,男,1961年7月30日出生。李宗良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20万元,2003年3月25日,哈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任职期间,李宗良存在用公款旅游、工作失职、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目前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