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板厚度达一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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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8:03 黑龙江日报 | |
报首席记者 吕瑛 30日,家住香坊区香溪花园的王先生向记者诉说了自己的难心事:自家交的煤气工程款没有做工程,还要向开发商再交30%的热费。他一打听,原来自己家的左邻右舍门市房,家家都按使用面积的130%交了热费。 记者随后找到了香溪花园的开发商哈石化开发公司。起初售房处的女经理说他们是代收代缴热费,按照哈市热力公司的规定,一楼门市房超层高,要加收30%的热费。而哈市热力公司经营服务科的工作人员解答是并没有加收30%热费的事。随后,开发公司一位自称是经理的男同志打电话告诉记者,热力公司是每个换热站一结算,按照蒸汽用量计量,全小区如果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1.81元的热费计算,折合成使用面积每平方米要多承担三四角钱。整个小区开发商多负担数万元。因为居民不同意按建筑面积收费,所以只能执行哈市的有关规定,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热费为31.15元。因为一层门市房的层高超标,按《省供热条例》第四章第38条规定,加收30%的热费。 记者找出《省供热条例》,相关规定中写到:“按建筑面积和建筑层高3.2米为基数计收。层高每超过0.1米,加收基本热价的3%。这就是说王先生家的门市房层高达4.2米。记者到王先生家,量出室内高度为3.2米,加上一二层的楼板为建筑层高,这就意味着一二层的楼板厚度为一米。记者再次求证开发公司,经理说楼板厚度确实为一米,将把图纸提供给记者参考。但直到记者发稿时,也未见到开发公司提供的图纸。而有关建筑专家说,哈市的一般商住房预制板厚度A型为12厘米,B型为18厘米,加上垫层,净厚度在30厘米以下,不可能出现一米厚的楼板。(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