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防非警铃全面拉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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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8:35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孙洪伟常成钢)12月30日,记者从沈阳市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办公室获悉,广东省出现非典疑似病例后,我市防治非典进入预警前期,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强化防非措施。 一、全市各级防非指挥系统全面启动,市、区非典指挥系统根据疫情的发展及工作的实际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召开例会,对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二、进一步强化防非值班值宿制度。各区、县(市)防非办、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原有日报告、零报告、24小时值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值班力量,落实领导代班制度。各地应对防非通讯线路、通讯设备、联络网等进行一次检修和核实,确保通讯网络24小时畅通。 三、密切跟踪非典疫情动态,强化信息通报反馈制度。市及各区县(市)非典办值班人员每日密切关注网上信息,发现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市防非指挥部办公室。 四、加强非典疫情报告工作。要求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进一步强化疫情报告观念,明确疫情报告责任人,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认真开展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工作。杜绝疫情迟报、缓报、瞒报。 五、加强非典防治培训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既往开展的全员培训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医疗机构非典早期预警症状监测培训,提高预警能力和水平。 六、根据国家、省、市非典指挥部的指示,依照《沈阳市2003—2004年非典防治工作预案》,以及北京等城市的做法,及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民航工作组协调民航管理部门,对疫情发生地来沈旅客加强监测,实施体温测量,发现可疑发热病人(38度以上)及时对旅客及交通工具进行检疫处理,并及时向当地非典办报告。 七、进一步强化非典预警监测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一步加强与非典有关的重点人群的监测工作,重点做好发热病例、肺炎病例和非典预警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市疾控中心每周报告监测系统信息分析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提前落实防范措施。 八、继续强化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非典防范工作,按照预案的要求,做好非典疫情应急人员、技术、设备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物质充足、设备完好。设施条件达到有关要求。 九、进一步做好可疑发热患者留验观察的准备工作。各区、县(市)防非办要在辖区内确定一家医学观察点,流程和设备要达到医学观察点的设置要求,医学观察点要处于备战状态。 十、全面做好发热门诊、定点医院的应急准备工作。全市指定的发热门诊要坚持24小时开诊,做好预诊分诊工作。全市不具备诊治呼吸系统发热病人的医疗机构(包括个体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在发现因呼吸系统发热病人后要做好登记,并在1小时内将病人转到附近的发热门诊;市虹桥医院、市传染病院要做好备战工作,保证随时能收治病人。 十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市、区(县)建立应急机动队值班制度,每日有一支疾病控制应急机动队(不少于5人)24小时待命,实行首席流调员、消毒员带班制,服从全市统一调遣,人员、设备、药品应配备齐全,随时做好疫区处理准备工作。 十二、做好新闻媒体宣传和热线咨询工作。市卫生局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对广东疫情、我市及全国各地所采取的防范措施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全市人民群众的非典防范意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95120热线咨询电话要全部开通,并根据咨询量调整咨询人员,确保咨询电话24小时畅通。 十三、进一步强化防非工作的督导检查。市、区(县)防非办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三大关口、社区、农村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防止出现防非空白点和薄弱环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