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钉断体内险丧命 广州一老太两告卫生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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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8:42 信息时报 | |
熊老太称省医为其动手术后断裂螺钉在体内使其险丧命广州中院将择日宣判 本报讯(记者李朝涛何雪华)年近七旬的老太太在医院里做了腰椎间盘突出手术后,由于螺钉在老太的体内断裂,老 太太几乎丧命,而医院的主管单位一直没有给其满意的答复,于是她两告卫生厅。昨日,广州市民熊老太坐着轮椅上法庭,要 求广州中院责令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卫生厅给她一个说法,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老太称手术后螺钉断裂 再过3个月,熊老太就满70了,可是她却不得不在轮椅上挨过痛苦的余生。据她诉称,2000年5月5日,她在 广东省人民医院做了前入路L4—5椎间盘摘除、滑脱椎整复,自体、异体椎间植骨融合术及钢板内固定术,由于广东省人民 医院使用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26条禁止使用的钢板、螺钉,致使手术后螺钉在熊老太身体里断裂,熊老太差点没 命,到现在也随时有失去生命的危险。 事发后,熊老太的家人除要求广东省人民医院给予解决,还分别多次口头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熊老太的女 儿也在今年1月8日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书面举报省人民医院的违法行为。 今年6月3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熊老太的举报给出答复称,按照“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 行政处罚”的规定,该案已经超过二年期限。因此对省人民医院不给予行政处罚。 一审驳回老太诉讼请求 熊老太不服这一处分决定,认为早在手术后不到两年的时候,就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口头反映过这件事,何况省人民 医院违禁使用的钢板、螺钉至今还在损害熊老太的身体机能,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的时间一直处在继续状态并没有终了。 于是一纸诉状把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卫生厅告上法庭,要求两者对广东省人民医院违法使用钢板、螺钉的行为作出 行政处罚。 广州市东山区法院在今年11月作出一审判决,以熊老太不具备行政诉讼主体资格为由,一审驳回熊老太的诉讼请求 。 宣判后,熊老太上诉到广州中院,坚持要讨回一个说法。昨天上午,熊老太坐着轮椅和老伴、女儿一道再上法庭,请 求中院撤销东山区法院的一审裁定,要求该院立案受理,同时对两被告的“行政不作为”进行审查。对熊老太的上诉要求,广 东省卫生厅和广东省药品监督局认为,同意一审判决,熊老太不具备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 经过3个小时的激烈辩论,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 |